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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市府全面追查進口蛋源頭 今查獲逾149萬顆即期蛋出貨六縣市

  農業部昨(18)晚於官網公布冷鏈倉儲地點,桃園市共計4家,經確認1(高祥倉儲)位於高雄市轉高雄稽查,桃市府食安聯合稽查小組今(19)日查核全日物流()公司桃園觀音倉及好好國際物流()公司委好食在()公司儲存進口雞蛋, 2處倉儲現場均有過期進口雞蛋,經統計巴西蛋2166,480顆、泰國蛋1017,360顆,產品外箱貼有過期品禁出及報廢品待銷毀字樣。另發現2家業者共有14批,達1492200顆即期出庫(距效期日僅剩7天內),出貨給6縣市10家蛋品商,桃園市府食安聯合稽查小組將持續追查,並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後續追查進口蛋製成合規性。

衛生局說明,今日聯稽小組另有10線全面追查20家桃園蛋品製造廠(含農業部提供之下游製造廠名單),有6家進口雞蛋,經追查3(台達蛋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旺蛋行及育慶蛋行)無違規使用,另1家立群農產品有限公司提供之資料顯示327日至515日,由台農發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共計15批,2733,840顆雞蛋(進口國:美國、泰國、澳洲、菲律賓及土耳其)。業者提具聲明書表示完全未使用過巴西進口蛋,另自112515日後就未再使用進口雞蛋。餘2(仲毅農產品有限公司及乙太農產品有限公司)持續勾稽比對進銷憑證及製令單中。

衛生局進一步說明,桃市府為保障校園學童午餐食的安全,昨(18)日已針對供應學校營養午餐的團膳業者17家(14家本市、3家外縣市)及114家學校自設廚房進一步查訪,經查114家自設廚房未使用液蛋,殼蛋一律採用具「CAS台灣優良農產品」標章、「產銷履歷農產品(TAP)」標章或可追溯來源畜牧場。17家團膳業中有3家使用液蛋,液蛋來源於他縣市,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協助查核。

桃市府提醒學校自設廚房及供應營養午餐團膳業者,應確實執行午餐契約規範,應落實自主查核雞蛋是否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(TAP)標章,或雞蛋溯源標籤、洗選雞蛋噴印溯源之產品,並依規定應每日如實登錄「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」,若未依桃園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採購契約第8條確實執行,將依履約規定加重處罰。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,若發現蛋品發霉、逾期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,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主動停止製造、加工、販賣及辦理回收,並通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,違反規定者,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。

新聞資料詢問:薛惠文科長 聯絡電話:3340935#2400

新聞媒體聯絡人:余依靜副局長 聯絡電話:3340935#2282